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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北京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专业办理经验丰富安全时效快可靠快捷

发布时间: 2024-02-26 13:35 更新时间: 2024-02-26 13:35

(三)许可决定:

收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完成技术审评的资料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0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送达:

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1.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3.事项变更: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所列内容发生变化的,持证单位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或者重新注册。

4.许可证件有效期与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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